12月3日下午,淮阴师院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制订工作研讨会在王营校区教师教育技能实训中心会议室召开。副校长纪丽莲,相关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以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2012年立项的18个试点项目负责人按照专业围绕见习、实习、技能训练等实践环节的质量标准及实施情况进行汇报,参会人员针对各专业实践教学质量标准进行了研讨交流。从研讨会汇报来看,立项试点一年多来,各试点项目结合专业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形成了一些富有特色和示范作用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教科院围绕师范生技能训练,提出了各专业实践技能考核标准,明确了实践技能训练项目、教学目标和要求、考核要求和方式,对提高师范生实践技能具有重要作用。音乐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对学生技能训练组织安排、技能训练项目、训练内容及考核提出了具体标准并构建了系列化的专业实践训练体系。物电学院在明确实践内容、考核要求基础上,提出了针对实践指导教师等的考核评估标准。生科院提出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简明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标准制订原则以及围绕见习、实习等考核标准与方法给与会人员很好的启发。城环学院针对见习和实习等实践环节,进一步明确实践具体项目和相应的内容和考核标准,特别是通过项目化组织,推进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纪丽莲副校长在充分肯定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对进一步做好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制订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实践能力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实践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各试点专业要结合研讨会,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二是未开展试点的各学院要通过研讨交流,借鉴学习,尽快启动各专业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制订工作。学校也将通过现场会的形式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切实发挥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中的重要作用。
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制订试点工作是学校于2012年启动的一项教改工作,旨在通过试点,针对相关专业类或专业点见习、实习、技能训练等实践环节,通过研究、实践,明确各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教学规范,建立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标准与考核办法,以规范专业实践环节的教和学,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从而为全面推进实践教学质量标准的制订提供示范。